會計考試的工作年限怎么計算?
根據《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學歷與會計工作年限問題的通知》(財會﹝2000﹞16號)規定,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1、根據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38條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因此,自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施行后。無證上崗屬違法行為,不能作為合法的會計工作年限
2、根據財政部2000年11月21日《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學歷與會計工作年限問題的通知》(財會〔2000〕16號)規定,有關會計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因此,有效會計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
3、一般的地方報名按取得會計證的年限,有的地方是按實際從事會計工作的年限,有主管部門出個證明就行,具體規定要咨詢當地財政局會計部門了
會計的工作年限要注意幾個問題
1、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2、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3、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時間不應早于全日制學歷畢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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