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的考慮事項
CMA考試知識點之所得稅
所得稅考慮事項來自資本投資的現金流會產生各自納稅效應。
GAAP下,與折舊有關的稅收規則在可稅前扣除的折舊金額、折舊期和折舊模式等方面存在差異。
1、可稅前扣除的折舊金額
。1)為計算一項資產可稅前扣除的折舊金額,需要確定資產的折舊基數。折舊基數是指在一定年限內為納稅目的而沖銷的金額;
。2)一般來說,可稅前扣除金額等于資產的原始成本,包括為使資產能投入使用的所必需的其他資本性支出;
。3)可稅前扣除金額可能高于或低于原始投資成本。
注意:CMA認證考試中,與資本預算決策相關的折舊金額在考題中將作為已知條件給出,并不要求考生計算折舊金額。
2、折舊期
。1)納稅人估計的使用壽命;
。2)稅務機構估計的使用壽命;
。3)修正后加速成本回收制度(MACRS)規定的使用壽命?稍试S的資產壽命越短,該資產折舊可計提的期間就越短。導致每年有更高的應折舊金額,更高的應稅所得扣除額,以及更大的納稅節省。
3、折舊模式常用的折舊模式有直線法、加速折舊法和MACRS圖表法。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1)直線法含義:將費用平均分配到資產的應折舊年限中,每年計提相等的折舊金額。計算公式:年折舊額=(原值-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2)加速折舊法——年數總和法含義:在資產的壽命的初始年份快速減少資本投資的賬面價值,在最后幾年有采用較低的折舊率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年數總和=1+2+3+4+5+……+N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份/折舊年數之和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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